關于公布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單(陜西)的通知 陜農業發〔2017〕24號 各設區市農業局(委)、發展改革委、財政局、水利(務)局、林業局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地方稅務局、供銷合作社、國家稅務局,各銀監分局,楊凌示范區農業局、發展改革局、財政局、水務局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地方稅務局、供銷合作社、國家稅務局,韓城市農林局、經濟發展局、財政局、水務局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地方稅務局、供銷合作社、國家稅務局: 根據農業部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財政部、水利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、國家林業局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、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《關于公布2016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單的通知》(農經發〔2016〕16號),我省周至縣農家樂果蔬專業合作社等29家合作社被認定為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,東六支烽火第六農民用水者協會等2家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被認定為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示范組織。 國家示范社和全國用水示范組織作為農民合作社的先進典型,要珍惜榮譽、再接再厲,盡快做優做強;要強化服務成員宗旨,積極提供專業化社會化系列化服務,不斷滿足成員發展農業生產經營的需求;要健全規章制度,加強民主管理,保障成員各項權利;要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,注重農產品品牌建設,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;要堅持守法經營,積極弘揚團結互助、誠信友愛的合作文化,充分發揮表率帶頭作用,示范引領廣大農民合作社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。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,落實和完善扶持政策,強化指導服務,積極支持國家示范社和全國用水示范組織發展。要加強監督管理,實行動態監測,建立淘汰機制,不斷提升國家示范社和全國用水示范組織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。要引導廣大農民合作社向國家示范社和全國用水示范組織學習,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,完善民主管理、資產管理和利益分配機制,不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和服務成員、帶動農戶能力,為發展現代農業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、促進農民增收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貢獻。 陜西省農業廳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陜西省財政廳 陜西省水利廳 陜西省林業廳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陜西省地方稅務局 陜西省供銷合作總社 陜西省國家稅務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 2017年2月27日 |
近日,農業農村部印發《關于加快水產養殖機械化發展的意見》
一、關于加強農民合作社登記管理工作 為進一步規范農民專業合
日前,中辦國辦印發《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
落實“三權分置”,嚴守政策底線。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,依
在國家實現了“菜籃子工程”后,對于很多農業